法院果断保全 促成庭外和解-j9九游会老哥论坛

法院果断保全 促成庭外和解
作者:覃玉奇 李松儒 黄志能  发布时间:2011-03-17 10:40:57 字号: | |
  3月17日,张家界春祥出租车公司法定代表人屈玉祥将两面上书“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执法如山 秉公办事”的锦旗分别送到武陵源法院执行局和民事审判第一庭,对武陵源法院为企业保驾护航依法追回出租车承包金18500元表示感谢!

  2007年2月,在武陵源城区从事出租车经营的张家界春祥出租车公司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将公司的出租车出租给个人经营,约定租金按月支付。彭某、李某分别承租了一辆出租车在武陵源城区从事客运经营。2010年11月以来,彭某、李某因与公司发生管理纠纷,拖欠公司租金累计达18500元,公司多次催收,彭某、李某以种种理由拒交,还煽动其他司机到有关部门上访,更有甚者,还采取将出租车聚众停放在政府大门口等过激行为与公司对抗。导致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困境,同时也给武陵源景区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2011年2月23日,张家界春祥出租车公司分别将彭某、李某告上法庭,并申请财产保全。3月9日,武陵源法院经审查作出裁定,将彭某、李某承租的出租车采取了扣押的保全措施。

  慑于法律的威严,彭某、李某主动向公司承认错误,双方经协商自行达成庭外和解协议:1、彭某、李某付清累计拖欠的租金18500元;2、彭某自愿承担违约金6000元,李某自愿承担违约金4000元;3、彭某、李某继续承租公司的出租车从事客运经营,保证今后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上访,不罢运,按时交清公司的各项费用及租金;4、张家界春祥出租车公司同意彭某、李某将2010年度未领取的燃油费补贴抵减部分租金。和解协议达成后,依照双方当事人的申请,2011年3月15日,武陵源法院将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了一份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彭某、李某当天就履行完了全部义务,法院依法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

  该两案的依法处理,不仅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也震慑了违法经营者,教育了其他出租车司机,理顺了武陵源城区的出租车运营秩序。
责任编辑:宋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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