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要点-j9九游会老哥论坛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03-14 08:52:13 字号: |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不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维护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为大局服务的水平

  1、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打击制造、销售伪劣商品和严重破坏旅游环境的犯罪,构建旅游服务诚信体系,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区矫正回访帮教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度。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裁量权,实行量刑答辩制度,使量刑进一步公开和公正。

  3、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做好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法制教育、庭后帮教延伸等工作,建立健全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送法到校园。

  4、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依法处理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案件,依法稳妥审理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土地流转引发的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5、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认真解决突出矛盾。积极审理涉及医疗、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社会保障等案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处理赡养、抚养、相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妥善化解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按照依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的要求,审慎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支持我区经济发展。深入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调研和举办法律讲座,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

  二、以维护群众利益为落脚点,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7、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完善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负责等制度,改进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服务,改善信访接待设施;加大对困难群体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8、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建立驻中湖乡、天子山镇审判联络室,坚持巡回审判常态化,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巡回办案,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做大、做活、做亮旅游速裁法庭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化解旅游纠纷。

  9、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采取财产申报、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制约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努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10、妥善处理涉诉信访,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通过开展“院长接待日”、预约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活动,与信访人“零距离”接触,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办好每起案件,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坚持审判与信访并重,将信访评估机制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对中政委、最高法院交办的进京访案件,6月底前全部化解。

  11、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开展“法院开放日”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法院工作和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网站的互动交流功能,积极与网友互动,拉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

   三、以创新司法管理为切入点,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12、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审判管理水平。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理顺和加强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构建“管理到人,责任到位”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建立覆盖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坚持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13、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坚定不移地推进审判流程管理。所有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全过程纳入流程管理,实现案件网上流转、领导网上签批;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干警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使用方法的培训,切实提高干警信息化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14、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均衡结案。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摒弃 “前松后紧”的思想,根据案件数量情况、审理和调解的难易程度,按照审限要求调整和安排好审理时间,实现均衡结案常态化;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根据各业务部门的案件数量、难易程度、人员构成等情况,合理调整人员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均衡结案考核机制,修订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以月为单位的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四、以加快作风转变为着力点,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弘扬新风正气

  15、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干警为民意识和亲民意识,纠正冷、横、硬、推、烦的衙门作风,实现文明司法、温情司法、和谐司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警车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学风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生活作风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业务活动,打造干警“八小时外”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干警生活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

  16、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隔离墙。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监督衔接;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强化巡视巡查和明察暗访,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切实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完善“院长民意直通信箱”,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17、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支持干警参加专项培训和续职培训;树立良好学风,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知识型法官;完善司法能力培养机制,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等形式,提高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辨法析理的能力和息诉服判的能力。

  18、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培育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全面提升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增强管理的文化色彩;不断提高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积极创建关爱干警的文化环境。

  五、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点,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19、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做好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力争审判法庭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快三级专网安全与传输应用系统建设,早日实现案件审判的网上流转;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加强局域网建设,确保终端设备到位,为网上案件流转提供平台。

  21、坚持做好从优待警工作,帮助干警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区委的支持,逐步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鼓励干警外出参加培训,使他们不断接受新知识,拓宽新视野,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才干;落实干警年度健康检查制度和带薪休假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22、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支持老干部发挥余热。坚持各部门联系老干部制度,主动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想尽办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老干部做到“病探家访”,组织老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和外出考察;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法院工作,并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23、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将此项工作任务层层量化至个人,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格局;完善考评细则,加大奖惩力度,激发干警参与的积极性;及早着手准备本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创新调研方法,整合骨干力量,力促调研报告、学术论文上水平、出精品;做好舆情应对和司法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宣传,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点,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24、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立足区委工作大局,思考、谋划和推动全院工作。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以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和面临的困难,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

  25、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积极探索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络的有效方式;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面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武陵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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