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23日,申请执行人陈自忠将一面写有“惩恶扬善 执行神速,廉洁奉公 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正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的武陵源法院院长甄建棠手里,紧紧握着甄院长的手充满感激地说:“谢谢法院秉公执法,帮我挽回了1.5万元的经济损失!”
2013年8月28日,养羊户陈自忠所放养的羊群在回栏的路上,被张正毛驾驶的自卸低速货车碾压,造成13死8伤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发生原因是张正毛驾驶的车辆严重超载导致不能有效制动所致,张正毛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2013年9月5日陈自忠诉至法院,2013年10月11日,法院判令张正毛赔偿陈自忠财产损失15 252元。
判决生效后,张正毛未自动履行。2013年12月17日陈自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正毛仍然不予理睬。2013年12月28日,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正毛发出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在五日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可张正毛不仅不按期向法院报告财产,而且换了联系电话号码,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张正毛为逃避执行,不仅变卖了事故车辆,还取回了放在交警部门的押金1万元,完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该案的执行引起了院长甄建棠的重视,甄院长指出:该案属涉民生执行案件,一定要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尽快执行到位。按照院长的指示精神,执行法官连续三次上门都吃了闭门羹,执行法官决定守株待兔,2014年1月10日,天上下着鹅毛大雪,执行法官在山区崎岖的路上忍冻挨饿,蹲点守候到晚上8时许,终于发现了张正毛,当即以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由对被执行人张正毛拘留十五日。张正毛被拘留后,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一次性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