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人身赔偿案 执行和解一朝清-j9九游会老哥论坛

八年人身赔偿案 执行和解一朝清
作者: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姚杰、覃玉奇  发布时间:2014-02-14 14:27:27 字号: | |
  2月13日,室外寒风刺骨,可武陵源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确洋溢着一股温暖祥和的气氛,申请执行人熊某和被执行人李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发生在八年前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5年底,李某某承建袁某私房后,邀请好友熊正荣一同施工,2006年4月22日,工程主体基本完工,发包方袁某请两人吃午饭,熊正荣喝酒后上楼做工程的一些收尾事宜时不慎从三楼摔下致死。事故发生后,经当地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在场的死者远方亲属与发包人袁某、承包人李某某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发包人袁某与承包人李某某各自出7000元支付安葬费共计1.4万元,发包人袁某另支付3000元用于购买寿衣、棺木、鞭炮等。4月23日,发包人袁某与承包人李某某按照人民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同年5月3日,死者的儿子从外地赶回家,认为赔偿数额过低不服协议内容,2006年6月6日,以人民调解协议上没有三位法定继承人的签字认可为由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无效并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8620元。2006年9月20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者远方亲属未得到法定继承人的授权参加调解,协议达成后,又没有得到三法定继承人的追认,该人民调解协议对三法定继承人不发生效力,据此,法院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无效并判令李某某再补偿三继承人死亡补偿金14338.85元。

  李某某虽然内心不服判决,但未提出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为逃避执行还举家外出务工。2007年3月,三法定继承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几次上门,均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外出务工找不到人,又没有其他九游会官方网站登录的联系方式。经查询,亦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程序无法进行下去,只好中止执行。

  2014年1月底,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被执行人李某某已经从外地务工回到老家,并准备操办嫁女事宜。接到举报后,执行法官决定恢复该案的执行,即刻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李某某家里督促执行,可被执行人李某某对法院的判决有很大的抵触心理,总认为已经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不愿履行判决义务,情绪异常激动,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也跟着起哄。针对当时现场的情势,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一面稳定被执行人的情绪,一面向周围群众就判决内容进行法理释明、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并告知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春节上班伊始,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但提出家里困难,要求适当减免部分赔偿义务。2月13日,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协调,被执行人李某某当面对申请执行人表达了歉意,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向亲友借款一次性履行12000元,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剩余部分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责任编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姚杰、覃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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