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法院:为民司法对接精准扶贫-j9九游会老哥论坛

武陵源法院:为民司法对接精准扶贫
作者:覃玉奇  发布时间:2016-03-25 16:04:48 字号: | |
  近日,武陵源法院本着服务保障共享发展的执法理念,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对接精准扶贫对象,开通审判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为该区中湖乡檀木岗村精准扶贫对象覃某光、彭某青夫妇挽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25.23万元。有力防止了当事人因病致贫、因案返贫的情况发生。

  2015年5月21日,中湖乡檀木岗村村民覃某光、彭某青夫妇搭乘李某国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回家,摩托车行至张家界市县道x020线武陵源区中湖乡敬老院前路段时,不幸与向某驾驶的货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及乘车人覃某光、彭某青夫妇受伤。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认定:向某驾驶未依法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投第三者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过程中占道行驶,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国驾驶二轮摩托车超过核定人数,应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覃某光、彭某青夫妇无责任。夫妇俩受伤后花去医疗费17万余元,伤情经鉴定分别评定为九级伤残和十级伤残。货车驾驶员向某及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国垫付部分医药费后不再理睬。2015年12月7日,覃某光、彭某青夫妇将摩托车车主李某国、货车驾驶员向某及车主向某斌诉至法院。

  立案法官在接待覃某光、彭某青夫妇起诉时,得知夫妇俩都已经年过六旬,覃某光本已双目失明,患病多年,全家靠女儿外出务工维持生计,夫妇俩已被列为精准扶贫对象,车祸事故又让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武陵源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对该案启动绿色通道,要求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加大力度,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这个家庭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16年1月26日,法院经审理查明,覃某光、彭某青夫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52333.33元,经当庭调解无效后及时作出了判决,判令:1、货车驾驶员向某赔偿覃某光、彭某青夫妇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1842.74元,车主向某斌承担连带责任;2、摩托车车主李某国赔偿覃某光、彭某青夫妇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490.59元。

  判决生效后,三义务人因赔偿数额过大一时无力履行。办案人员再次上门做工作,释法明理,督促履行。3月23日,三义务人经多方想办法,用借来的钱一次性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覃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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