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陵源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桑植籍农民工陈某在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为武陵源某园林公司从事园林技术指导工作,园林公司以陈某指导失误导致返工为由一直拒付下欠的工资29500元。陈某追讨了近一年时间,没有着落,某园林公司负责人不接电话、不与他见面。陈某申请劳动仲裁后,该园林公司仍然不予理睬,拒不出庭参加仲裁,仲裁法定期限过后,劳动仲裁机构只好终结仲裁程序。陈某失望之极,眼见自己的辛苦钱可能要打水漂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于2017年1月4日走进了武陵源法院的立案大厅,当案件被受理后,陈某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临近年关,承办法官为让农民工过好春节,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决定启动庭前调解程序,经多次反复协调,2017年1月16日,终于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武陵源某园林公司及工地负责人尚某拖欠原告陈某工资29 500元,定于2017年1月19日前付2000元,4月30日前付16 000元,剩余11500元,原告陈某作为施工质量问题的返工损失而自愿放弃。
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后,该园林公司的第一期义务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