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武陵源法院将两名犯妨害公务罪的罪犯刘某甲、刘某乙送交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进行为期两年的社区矫正。
2017年4月10日上午9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何某某、张某某在森林公园门票站附近执行道路运输稽查时,发现刘某甲驾驶一辆商务车涉嫌非法营运,何某某便上车亮明身份后询问刘某甲情况,要求其配合执法,刘某甲不仅拒不配合,而且驾车逃离,并将车上的执法人员何某某强行带至张家界市永定区碧桂园附近,后被该所其他工作人员赶上才将涉嫌非法运营车辆暂扣至森林公园稽查中队。上午10时左右,在稽查中队办公地点,刘某甲及随后赶来的刘某乙等人采取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强行抢夺被扣车辆钥匙,阻止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致其中两名执法人员受伤。案发后,刘某甲、刘某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8年4月11日,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武陵源法院提起公诉。武陵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甲、刘某乙明知自己涉嫌非法营运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公务的行为,侵犯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构成妨害公务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两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2018年4月28日,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刘某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8年,武陵源区为推进“六城同创”,平安武陵源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从4月24日至5月24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核心景区交通秩序及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武陵源核心景区交通秩序,保障游客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案的审结不仅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依法支持了交通行政执法,震慑了其他非法运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