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武陵源区法院联动区武装部化解一起军嫂申请执行纠纷案,合力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2013年3月,吴某与军嫂王某签订客栈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位于武陵源区的客栈租赁给军嫂王某,致2013年年度,双方发生纠纷,2015年4月军嫂王某诉至法院。2015年5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吴某补偿军嫂王某6万元,定于2015年12月31日给付2万元,2016年12月31日给付4万元。
第一期到期后,因吴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军嫂王某向武陵源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吴某未按执行通知指定的时间履行义务,经调查发现2013年元月吴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1人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损失100余万元。2014年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将吴某客栈拍卖处理赔偿了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吴某领取过部分费用。武陵源区法院对吴某拒不履行行为于以司法拘留,并以其涉嫌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移送公安立案处理。吴某担心被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履行了首期款项2万元。2017年2月,军嫂王某又对第二期债权申请立案执行。执行调查走访期间,发现吴某交通事故发生后,身体受伤,已离婚多年,并由其独自抚育小孩,政府给与家庭低保救济和廉租房保障,吴某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随被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期,得知吴某在城区有一宗土地可以完善审批手续后修建房屋,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主动到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相关手续,8月6日专门邀请区武装部政治科负责人参与执行,协同做思想工作,在征询远方服兵役王某的丈夫戴某意见后,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明确的执行和解协议,妥善保护了军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