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按下涉黑恶“案件清结”键-j9九游会老哥论坛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按下涉黑恶“案件清结”键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按下涉黑恶“案件清结”键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作者:何元芫 游庆  发布时间:2020-09-03 15:05:03 字号: | |

9月3日上午,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对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邢某某等7人犯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7项罪名进行一审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一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邢某某经常纠集被告人于某某、唐某某、姜某某、刘某某、吴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慈利县城区等地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骗取贷款、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邢某某为首要分子,于某某、唐某某、姜某某、刘某某、吴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姜某某、杨某某明知邢某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被告人于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并撤销其原犯罪所判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追缴其开设赌场犯罪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唐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窝藏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随着此案的宣判,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恶案件全部审结,实现了“案件清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何元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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