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深夜,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庭长雷清波圆满调解一起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张家界某旅行社负责人胡某当场向四川籍游客陈某道歉并赔偿陈某一行自行找导游和吃饭的费用275元,同时,承诺后续行程一定按合同履行。
2020年9月16日16时30分,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雷清波庭长手机上收到一起四川籍游客陈某投诉张家界某旅行社因“丢客”引发的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雷清波庭长通过电话与游客初步沟通,确认了基本诉求后,冒着细雨,带领书记员来到游客陈某一行所住的客栈,先电话通知张家界某旅行社负责人赶到现场,准备就地进行调解。在等待的过程中,了解到陈某一行共5人于2020年9月15日到张家界旅游,因不明旅游线路就找到张家界某旅行社并签订了旅游接待合同,合同约定了旅游路线、行程、宿食标准及费用等。陈某一行休息一晚后,于16日被张家界某旅行社所属的导游带领到森林公园游玩,因购买索道票产生争议被导游抛弃。陈某一行不得不自行另找导游带领游玩,期间陈某通过电话和被告协商未果,后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网上投诉平台投诉。
陈某要求旅行社赔偿她们自行找导游的费用及合同约定的中晚餐餐费等经济损失,并要求导游道歉,后续行程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履行,不然就解除合同。
雷庭长指出旅行社导游存在的不诚信、不负责行为,并教育旅游从业人员一定要有起码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共同维护好张家界的旅游形象。经过近两个钟头的调解,张家界某旅行社负责人胡某态度诚恳的接受了陈某的要求,当场向陈某等五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并返还陈某一行自行找导游和吃饭的费用,承诺后续行程一定按合同履行。陈某等人接受了道歉并表示了谅解!
深夜10点,雷庭长一行走出客栈时,被一阵秋天的风雨吹打得浑身发抖,但每个人的内心还是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