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深夜11时,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调解室里,灯火通明,一起游客在景区意外摔伤事件引发的赔偿纠纷在院长覃恩赐、副院长覃玉奇、庭长雷清波等人的主持下,圆满调解结案。第二天清晨,雷清波庭长手机上收到摔伤游客女儿秦某发来的一条感谢短信:“雷庭长,昨晚太辛苦您们了!我代表我们全家向您、院长及几位工作人员表示深深谢意!感恩有你们!为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为我们外地游客加班熬夜的工作者点赞!”
3月的武陵源景区,正值清明雨季,细雨蒙蒙,云雾缭绕,给景色增添了朦胧美意,吸引了中外游人前来观光游览,同时也给游客出行带来不便。3月30日上午,来自重庆的游客秦某一家人准备乘坐景区某天梯前往天子山景区游览,因绵绵细雨导致地面湿滑,秦某母亲张某不慎在湿滑的厕所地面上摔倒,致脊椎骨骨折及手掌骨折。参团旅行社及时将伤者送往武陵源区人民医院治疗,后转入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治疗。经手术治疗,伤者张某于4月20日出院回到重庆家里继续养伤。住院期间,共产生医疗费58000余元。在治疗期间,景区某天梯公司给伤者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其余费用均由秦某支付。
游客秦某一家因身处异乡,对维权深感迷茫,后在网上搜到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的联系电话,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庭长雷清波的电话,雷庭长接到投诉电话后,同覃玉奇副院长当即驱车前往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看望伤者张某,并向主治医师了解伤情及治疗情况,经征求游客秦某意见,秦某一家人希望能尽快处理好,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4月20日下午,雷庭长召集伤者张某的女儿秦某、景区某天梯公司及张家界某旅行社负责人到庭进行调解,整个下午,各方对责任的认识及分担分歧很大,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游客秦某对家里的老母亲不放心,很是着急。雷庭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便决定晚上继续调解,并将调解僵局向院长覃恩赐进行了汇报。覃院长高度重视,要求承办法官站在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与承办法官共同分析案情,找准突破口,打破调解僵局,并决定亲自参加调解。晚上8时许,覃恩赐院长亲自主持,同覃玉奇副院长与雷清波庭长一起,给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清说透民法典具体规定的含义,采取“面对面”及“背靠背”等方式,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接受了调解员对责任的划分比例并就各方承担的赔偿金额达成协议:1、三方均同意对伤者张某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确定为13.5万元,景区某天梯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5.5万元,张家界某旅行社自愿一次性赔偿2.5万元;2.其余损失,伤者张某自愿负担。协议达成后,景区某天梯公司与张家界某旅行社当场将赔偿款微信支付给了伤者张某的女儿秦某。
游客秦某一家拿得了赔偿款8万元,离开法院大门时再三向速裁法官及工作人员鞠躬致谢!此时已是深夜11时,抬头望去,武陵源法院旅游速裁法庭调解室的灯光显得格外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