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又成功审理了一起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被告人杨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当庭撤回自诉。
2020年2月,张家界某商贸有限公司与阳某合同纠纷一案被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中,因当事人达成长期分期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终结执行。到期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2月1日申请恢复执行。该案恢复执行立案后,经调查发现,阳某在第三人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本院依申请人申请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履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该公司在收到相关文书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驳回后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亦被驳回。故武陵源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阳某对第三人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3500余万元。2022年1月24日,法院向该公司邮寄送达该裁定,该公司以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形式拒绝履行义务。3月1日,法院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该公司拒绝报告财产状况且未履行义务。4月11日,法院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决定,并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罚款决定书,但该公司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月19日,法院向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移送拒执审查并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6月,张家界某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就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提出自诉,法院依法受理,并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作出逮捕决定,启动网上追逃措施。7月17日,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羁押到张家界看守所。逮捕归案后,杨某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积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经张家界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杨某某双方议价后对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某小区149个地下停车位进行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抵偿债务2200余万元。9月28日,双方就剩余债务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表示谅解并当庭撤诉,历时十个月的“骨头案”圆满执结。
法律威严不容挑战,武陵源法院一直保持严厉态度打击此类抗拒执行、躲避执行的行为的被执行人,通过高压态势为本区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