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为及时兑现生效裁判,武陵源法院便开展 “春雷”执行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司法拘留、拒执罪打击措施,惩治违法行为,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近日,对拒绝报告财产的毛某乙司法拘留15天,当日毛某乙主动履行部分义务后,双方和解执行。
毛某甲、聂某与毛某乙因租赁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毛某乙补偿毛某甲、聂某装修损失18万元,判决生效后,毛某乙一直未按判决履行,毛某甲、聂某向武陵源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到期后毛某乙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1月9日,当毛某乙被传唤到法院后,经调查得知,执行期间毛某乙对查封的房产在未经法院同意情况下收取房屋租金2万元用于家庭支出,并从银行贷款17万余元,仅支付毛某甲3万元,余款用于偿还他人债务,但毛某乙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武陵源法院遂对毛某乙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毛某乙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与申请执行方沟通,向申请执行方支付3万元后,双方对后续执行再次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鉴于毛某乙认识态度较好,法院对其批评教育后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
2023年,武陵源法院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继续秉承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的司法理念,充分利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好每一个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