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武陵源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朱某、陈某系旅游从业人员,2021年5月4日,因与同行吴某发生口角,双方一时冲动动了拳脚。此次事件造成吴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朱某、陈某两人也因此次斗殴被当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十日。2022年1月19日,吴某将朱某两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因朱某、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某于2022年5月2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办案法官实地调查,因受疫情影响,全市旅游业受到重创,朱某、陈某基本无收入,暂时确实无能力履行。该案按程序将朱某、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适用限制消费令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朱某、陈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现在旅游行业全面复苏,都挣钱了,愿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两人被采取了失信、限消强制措施,在外出行很不方便,所以请求法院解除两人的失信、限消记录。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朱某现场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将执行款支付到吴某的微信账户内。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随后执行法官对两人的失信、限消记录进行了解除,对两人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了屏蔽操作,修复了两人的信用记录。朱某、陈某对执行法官连连感谢。
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一直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引导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以及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