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物业纠纷无小事  倾情调解促和谐-j9九游会老哥论坛

【以案释法】物业纠纷无小事  倾情调解促和谐
作者:段芳  发布时间:2024-01-16 10:43:10 字号: | |

2024年1月15日,武陵源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物业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某物业公司系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其按照约定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张某却拖欠物业费用达三年之久,经多次催讨,张某一直拒绝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武陵源法院立案庭接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张某抵制缴纳物业费的原因,系其停放在小区的电动车被盗,经多次与物业协商,物业既没有给予处理,也没有赔偿相关损失,并且在收取物业费用处理过程中,物业公司又将其停放在小区的私家车辆扣锁等等。依照《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行使与对方违约程度相适应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即在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减少或者免除物业管理费的支付义务。调解员根据双方履行过程中的过错程度,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找到平衡点。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庭一次性履行物业费3500元,实现案结事了。物业公司接收物业费后表示,今后一定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沟通,促进双方良好关系的建立,争取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与业主共同打造美好生活环境。业主张某也感慨道:“今天不但解决了物业费的事情,同时还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今后要多多学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权益,履行义务。”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武陵源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审判主责主业,用专业、敬业化解人民群众的“法结”,用细心、耐心解开人民群众的“心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持续传递。


 

责任编辑:李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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