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的劳务工资终于拿到了。”申请执行人邓某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道谢。近日,武陵源法院执行局长带队,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强制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毛某某因修建房屋雇请邓某某务工,完工之后剩余部分劳务费用毛某某一直未给邓某某支付。邓某某遂于2021年将毛某某起诉至武陵源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但毛某某并未按协议履行,故邓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毛某某名下的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被执行人毛某某银行账户有少量存款,但不足以支付邓某某的劳务工资,除此之外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邓某某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毛某某有一辆suv的机动车,但执行法官已向车管所进行了查询,被执行人毛某某名下并无机动车辆,案件陷入僵局。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执行法官进行多方调查走访,最终调查到被执行人毛某某确实驾驶的有机动车辆,并掌握了车辆的车牌号码。顺着该线索,查询到该车辆登记在案外人卓某某名下,卓某某称双方系朋友关系,当初也只是帮忙才同意以毛某某以自己的名义购车,现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事实查明之后,武陵源法院与交管部门协同执行,联合布控,于2024年6月28日9时许由武陵源法院执行局长带队,邀请人大代表见证、监督,将车辆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毛某某在车辆扣押后三日内将欠邓某某的劳务工资付清。
武陵源法院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的使命与担当,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维护司法权威,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