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对销售、安装无证产品的长沙某网络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迫使该公司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更换并交纳了6万元罚款。
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陵源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由长沙某网络公司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承建的武陵源溪布街智能化系统工程中,销售、安装的部分液晶监视器、解码器、网络主机、cd机、收音机等设备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属无证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28条的规定。该公司对自己的不法经营行为不仅拒不整改,而且到处找关系说情。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陵源分局于2012年5月10日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义务。
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陵源分局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月10日,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长沙某网络公司法定代表人自以为公司办公场所在省城长沙,在张家界武陵源做生意又有一定的人脉关系,法院是不会轻易采取措施的,对处罚义务依然不理不睬,妄图通过找“关系”打通关节蒙混过关,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先打消其幻想,果断地前往长沙对该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基本账户被冻后,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长着急了,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明白了光有“关系”没有用,终究难逃法网。便急忙来到张家界武陵源,先向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陵源分局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对不合格产品立即整改更换,同时提出公司属小本经营,请求适当减免罚款数额。执行法官为促进和谐行政,实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协调,经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长沙某网络公司将销售、安装的不合格产品全部更换为合格产品,并一次性交纳了6万元的罚款;申请执行人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陵源分局见执法效果已经达到,决定将剩余部分罚款予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