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和谐执结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案 -j9九游会老哥论坛

区法院和谐执结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案
作者:覃玉奇、李松儒  发布时间:2012-10-17 08:23:07 字号: | |
  10月15日,被执行人毛成林、周腊英夫妇用借来的钱将最后一期执行款5000元交到执行法官手里。至此,该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圆满执结。

   毛成林、周腊英夫妇是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画卷路居委会11组村民,因该组村民居住在偏僻落后的板栗山,因山上自然条件、经济条件落后,山下的姑娘不肯嫁上山去,山上的姑娘都希望嫁到山下,山上的小伙子找老婆成了一大难事。毛成林的第一个老婆就嫌他家贫穷落后离他而去,后经人介绍才与一生育过两个孩子的离异女子周腊英组成新的家庭,成家后,毛成林认为妻子的两个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是家里的独子,希望有个后人,父母也想抱孙子,2011年8月7日,夫妻两在外地违法生育了一个孩子,属第三胎,被武陵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24192元,共计48384元。征收决定书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夫妇俩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又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征收决定义务。2012年7月23日,武陵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8月17日,区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

  2012年9月6日,该案进入执行实施程序,两被执行人仍然未自动履行征收义务,执行法官先后启动财产申报程序和财产查询程序,均未发现两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来到该村板栗山上,找到两被执行人,发现两被执行人家里的确贫困,夫妻两靠打临工维持基本生活,一家人不仅思想落后,而且法制观念差,总认为男方是独子,没有生育过,计划部门不应该征收其社会抚养费,所以产生了消极对待征收义务的思想,对执行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执行法官了解两被执行人的这一思想状况后,就地召开座谈会,邀请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参加,先是有针对性的给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宣讲计划生育国策,并将计划生育相关法律规定逐条逐句地进行宣传讲解,重点讲明再婚家庭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释明拒不履行征收决定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在邻居群众的劝说疏导下,两被执行人慢慢明白了自己的行为的确是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想办法向亲戚朋友借钱履行,并书面承诺分期分批履行征收义务。10月15日,最后一期征收义务5000元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覃玉奇、李松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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