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我们说的宪法精神,主要包括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改革开放的精神;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共权力、增进公共福利、实现社会公正。为了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每年12月4日全国各地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
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学习宪法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工作上更是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一位干警都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认真学习宪法知识,切实把握宪法精神,在思想认识上,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懂得权力是有限的,必须限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牢固树立“法无明文不可为”的工作理念。二、依法行使权力、规范执法程序,在我们的工作中要以宪法为准绳,依法办事,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三、不断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尊严,作为公职人员,是党和国家的传声筒,是法律制度的实施者,习主席强调,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在我国不断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今天,作为法院应当不断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站在捍卫宪法尊严的前线,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