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午时分,来自河南的丁先生和赵先生找到了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向法院寻求帮助。
12月10日晚,来张家界旅游的丁先生和赵先生入住了张家界某酒店,次日凌晨5时5分两人起床发现随身携带的钱包不翼而飞,两个钱包里共计现金14200元, 5时29分,两人到公安局报案。12日中午,钱包仍未寻回,心急如焚的丁先生和赵先生以及酒店的负责人一同来到了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经过旅游速裁法庭的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张家界某酒店分别赔偿丁先生3000元、赵先生2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还竖起了大拇指为法院点赞,本次案件办理时长42分钟。
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坚持快立快审的办案原则,打消了游客时间上拖不起的顾虑,为来张旅游的游客提供最便捷、最高效地司法服务,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