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联动异地纪检部监察门,顺利督促一涉执公职人员履行完毕了全部义务。
2015年,李某与唐某因场地租赁发生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唐某退还李某25000元,但到期后,唐某未履行义务。为此,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唐某仍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在执行调查中发现唐某糸慈利县某单位公职人员,遂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该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对其谈话教育,当天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履行完毕义务。
这是近年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推行执行联动,在全区各单位设置执行联络点,在每村(居委会)骋请执法联络员,不断建立执行联动网络,并密切与辖区外联动部门联动,向"执行难”宣战的有力举措之一。